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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入松「一」 绝色 (第1/3页)
风入松「一」 绝色
赏樱须待入夜,与白葡萄酒最宜冰镇是一样的道理。城市夜晚的霓虹璀璨,皎白的花色晕上一层橘调暖光,平添几分异世的妖冶。酒后的醉意让他的容色更娇,眼光流转,似坠落的云霞微雨,弥漫着幽梦柔情的暧昧。他站在树底抬眼望,如水的眼瞳倒映月华。她恍然想起余光中的那句诗,月色与花色之间,他是第三种绝色。 “你喝了酒会有怎样的感觉?”她问。 他答:“会想起已经忘记的事。” 她被逗笑,“真的忘记,就再也想不起了吧。” 他陷入沉思,“也许会变得更任性一点。” “那是怎么样的?” 他不回答,挽着她的手继续往前。 自从方才过马路,两人的手牵上了,就一直没松开过,哪怕有诸多不便,滑稽得像是连体婴。 现在该算是怎样的关系? ——外出的期间,她们刻意不去纠结无关紧要的名分。 心中隐秘的执拗却绕在勾连的指尖,挥之不去。 他不愿放开她,是怕她多心,凭空将松手的举动理解出别的意思? 至于她呢?她才没有他以为的那么单纯,而是私心不愿旁人眼见的他太过自由,所以要像狗狗一样牵在手里。 “山间的早樱也该开了。” 他说的是墓地后山的风景区。每年同行去扫墓的时候,他若恰好有闲,便会带着她一道过去。 也是在那些一起散步的时候,她会少有地察觉到,他对自己怀着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依恋。 小孩无论怎样乖巧早熟,对他而言,总归是太过吵闹。他从来不喜欢小孩,不喜欢迁就别人放慢脚步,一遍又一遍地解释,直到她懂得深奥的道理。但哪怕她是彻头彻尾的白痴、捣蛋鬼,扶不起的阿斗,他或许也和她一样希望着,能多亲近一点。 这就是所谓血浓于水的亲情?她不信这种无聊的说辞。 在她们这个大家子里,逢人都在演戏,情缘淡漠已成定局。明面上是一团和气,暗里却相互较劲,谁都不想失了颜面,或教别人占去便宜。 如若相信被爱是幸福的感觉,他的依恋反而让她不安,像是蚊子叮在rutou上,指甲被隐刺勾破。她宁可装作不知。 即便他不表露任何私心,只是纯粹的慷慨与坦然,她也倍感压力。他的真心是很贵重的东西,她不敢不郑重回应。 这对资质愚钝的小孩太难了。她能为他做什么?无非是成为理想中知书识礼、秀外慧中的女子,最好比当年的他更优秀。如此一来,她或许连起点都够不到。 与其最后才知错付,倒不如从一开始就断了念想。她不忍看他终于心灰意冷,决定装作不知,无忧无虑当不完美的笨小孩。 但现在的她很有兴趣扮演成他的期待。 ——以前的自己多天真啊。看山是山,水是水,只会一板一眼地认清事实,全未想过未来或许也会有一天,她着迷于不属于自己的爱,疯狂地想得到他。 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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