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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432 (第2/2页)
修个几年沧澜真气试一试?“哎!”反正自陆清峰修习沧澜真气以来,十层褥子底下放一颗黄豆,他这一宿就别想睡踏实。炖一锅鸡汤,里面飘进去几片野草,那这一锅汤,他想喝进去就要闭上眼睛生吞。师祖的手札里说,修沧澜真气,可辨世间真意。他老人家说的也太委婉。那根本就是能突破常人五感极限,修行越高,越是敏锐。敏锐自然没有不好,沧澜剑无招胜有招,与人交手,总能料敌于先,沧澜弟子但凡与人动手,占便宜的时候总是多些。可是日常生活上,其中甘苦也唯有自己知道。陆清峰坐在窗边,深沉地思考人生。后面他母亲和嫂子都商量着要怎么给陆清峰找个活儿做。哦,在家,他是叫陆清风。清风明月的清风。听说是当年一个老道士路过他们家,讨了一碗水喝,就随口给他起了这个名字。比起他大哥叫陆大郎来。…也说不上哪个更好。后来到了沧澜剑派,他师父说,清风这名字不好,无踪无际,太过飘零。于是给改了一个‘峰’字,希望他扎根沧澜山,万世不移。他们家邻居,雁荡山雁荡派李明岳,以前也叫明月,后来嫌名字俗,于是改了一个‘岳’字。陆清峰怀疑,他师父听见他的名字根本是有感而发,同样嫌俗气,于是也给改了。第三百七十一章欧阳雪的心魔(1)陆清峰发了会儿呆,扫了一眼院子里墙角堆积的柴火垛,就走出去拿柴刀上山砍柴。陆大嫂看他拎着柴刀出门,眉头到松了一些。“总算知道些好歹!”当年公公罹患重病,欠下一大笔债,就在陆家老两口都要愁死时,这个小叔子自己出门把自己给卖了,拿回来一笔钱还掉了欠款,剩下的还能留给公公治病。他这一走,足足十二年。当年那还是个不到八岁的娃娃,回来的已是十八岁的大小伙子。要不是这小叔子对当年的事记得清楚,说什么都对得上,恐怕光看长相,连陆母都不敢认。陆大郎和他弟弟一点都不像。陆大郎是典型的乡下人,长得不差,浓眉大眼,身体健硕,有一把子力气。他弟弟细皮嫩rou的,白得很,反正就是让人见了都不大敢说话的俊俏。当然,人长得好归好,却有些呆傻,说什么都不懂,什么都做不好,唔,如今到是知道砍柴了。陆大嫂嫁进陆家刚三个半月,还是新媳妇,但她从小就泼辣,到没有新媳妇的羞涩,再说,要是寻常亲戚来家里住上一日两日的,她必不能这般不痛快,肯定好好招待,可那小叔子尚未成亲,忽一回来,是不是还得给他娶妻生子?陆家为了娶自己,聘礼,盖房,便花干净了家底,又有外债,她每日给人浆洗被褥衣物,大郎也是每日天不亮就下地,天黑了才回来,这两日到了农闲时节,也不敢歇着,每天辛辛苦苦出去找活儿干。就是这般,想把外债还完或许都要三五年的光景。哪里还有钱给小叔子娶媳妇?何况这小叔子文文弱弱,一看就不像是能干活的,脑子也瞧着不好使,她。…怎能不担忧?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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