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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一十章 灭杀狱雷 (第1/3页)
枪,狠戾无情,讲究一击必杀,只攻不守。 因为枪太长,一旦全力出手,就很难变招,而且也不善于防守。 所以,枪被称为百兵之贼。 在百兵之中,枪法最难,简单搬,扣,扎三个动作,就要练上一辈子。 剑道的艰难,在于它的无止境。 枪法再难练,也有极限,而剑道无休无止,穷尽一切变化,竭尽一切所能。 老话说的好:年刀月棍一辈子枪,宝剑随身藏。 剑需要时刻领悟,并且经常练习,保持手感,以免剑心蒙尘。 翻遍整个冷兵器时代,关于剑与枪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,却从来没有结果。 因为,普通人永远也触摸不到剑道的极限在哪里。 巨人刺向我的这一枪,没有任何变化,却锁死了我所有的变化。可见他在宇宙虚空渡过的漫长岁月中,已经掌控了枪的全部奥义。 傲风也会用枪,有把龙牙之枪,龙牙一出天下红。 可是,傲风的枪法在巨人面前,就像是小孩子的玩耍。 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狠戾无情的枪法,明明势大力沉重如山岳,偏偏又蕴含着滚滚奔雷之势。 只论枪法本身,这一枪就已经秒到巅峰,毫无破绽。 猩红如血的枪尖,犹如一座炽热的火山,而火山中又蓄满了雷霆之力。 和山岳般大小枪尖相比,我手中的昆仑雪细微渺小,宛若一根针。 任谁都会觉得我是在飞蛾扑火,自寻死路。 也没有人相信,细微渺小的一把剑能够挡住势大力沉蕴含无尽毁灭之威的雷霆之枪。 随着我和巨人的动作,我们两人的距离在急速缩短。 终于,剑尖和枪尖碰撞在了一起。 混沌剑雨也恰好在这个节骨眼停了下来,仿佛是为了深渊大军亲眼见证这次惊天动地的巅峰对决。 剑尖和枪尖碰撞在一起,无论怎么看,被毁灭的都应该是我。 我应该被雷霆之力轰成飞灰,而我手中的昆仑雪也应该寸寸折断。 然而,令人震惊的是这一幕场景并没有出现。 当剑尖和枪尖针锋相对撞在一起的时候,身高百丈的巨人爆发出所有的雷霆之力却没有把我击溃。不仅没有击溃,任凭他如何努力,手中的枪也无法在前进分毫。 残余的一百五十万深渊大军,用极度不可思议的眼神死死的盯着我,他们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。 画面定格的那一刻,所有人的脸上都写满了震惊。 巨人则是又惊又怒,眼底蕴含着一丝丝恐惧。 在别人眼中我是弱者,他是强者。 只有他自己知道,我比所有人想象的要强大的多。 “不!这不可能!” 巨人一声大吼,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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